凤阳县关于对北京光大辉煌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串通投标的处理
北京光大辉煌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书香凯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2016年2月26日的凤阳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图书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活动中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且所递交的需评审原件发生混装,评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认定两家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其一年内参加凤阳县境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中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八条的承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万元。
相关链接: 凤阳县关于对北京光大辉煌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串通投标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