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管能力,深入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执行事故预防“九条措施”、事故处理“十个一律”,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定于4月11日至13日在合肥市开展2018年度全省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2.脚手架、模架系统安全管理及相关技术标准;

3.建筑起重机械技术及监管;

4.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及相关技术标准;

5.国家、省近年出台的质量安全政策、文件。

二、参加人员

各市住建委、主管局分管负责人,各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编在岗)。2018年度名额分配见附表1,不得超额,分期分批组织培训,三年内实现全员培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13日,4月10日下午报到。

地点:安徽水利东方国际会议中心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湖路1长江东路和临湖路交口西北角),电话:0551-67170666。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培训邀请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专家授课。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将作为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重要依据,请携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便登记学时。培训和考试期间将实行实名制考勤,严禁代培训、代考试。

(二)请各市负责组织所辖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将培训回执(附件2)于4月6日前报我厅质安处邮箱(邮箱地址:ahjstfcb@163.com)

(三)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联系人:杜,安徽水利东方国际会议中心,联系电话:0551-67176931, 1339965020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刘志军,联系电话:0551-63412319, 13866105448。

 

附件:1.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2.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回执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doc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