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内容:结算复核
三、投标人范围
(一)投标人范围
1、滁重【2020】41号文关于启用《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的通知;
2、关于补充《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的通知;
3、《关于发布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
4、《关于变更工程造价企业库名单的通知》;
5、《关于发布第四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
6、以上1-5认定的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中的中介机构,不在名单内的不接受投标文件。
(二)投标限制条件
1、限制项目的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参加投标。
2、限制近两年内在承接我单位工程造价、审计结算等业务过程中,因工作疏漏对我单位产生不良影响的咨询公司参加投标。
3、在我处限制承揽业务期限内的企业不予参加。
4、被市重点处列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和“暂停委托项目跟踪审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
四、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于抽取现场一次性提交下列(一)、(二)项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审查不予通过。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注册执业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上述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须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4、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须同时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二)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1名、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师)1名,提供项目组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上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须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五、中标人确定
招标人将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抽取的顺序依次排名。招标人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按抽取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第一名预中标候选人评审不合格,则推荐第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2名预中标候选人评审均不合格,将按上述办法重新抽取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
注: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期间,未抽中投标人在评审结束前不得离开开标现场,否则视为认可评审结果。如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进行补抽时,离场的投标人视为认可补抽结果。
六、费用
根据滁重(2022)55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约定的标准。
七、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2日15时00分
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5楼会议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顾娟、樊煜东 0550-3519590、18955011392
九、特别要求
1、项目建设期间,相关部门将对结算复核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结算审计复核委托协议》相关工作要求的行为,我单位将按照约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我单位将严格执行滁重(2022)55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