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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10#地块项目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2525
 

人民路10#地块项目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BSDS202220

二、项目名称:人民路10#地块项目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关办事处人民路东侧康苑小区6#楼0101室(皖北医院北)

中标(成交)金额:15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人民路10#地块项目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采购项目

品牌: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15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建军(组长)、郭香华、刘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家乡大食堂4层,联系方式:1894915665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厦

联系方式:181557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家乡大食堂4层

联系方式:18949156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894915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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