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201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4〕21号)、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信用管理的通知》(建造〔2009〕48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7月1日以来,部分工程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的不良行为通报如下:
一、2013年8月安徽安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二期安置房项目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实行三级质量控制,发生16#楼工程量清单中钻孔灌注桩钢筋工程量小数点错位,将18.83吨钢筋计算为1883吨,导致16#楼招标控制价误差率超过40%。该项目承包人在投标时,采取不平衡报价,导致发包人重大损失。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外地进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通知》(建科〔2013〕411号)规定,决定将安徽安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参与编制与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郭玉品、造价员王东青的不良行为记入黑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2日至2016年3月11日。公示期间,暂停其在滁州市承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在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二期安置房项目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复审工作中,未能发现16#楼工程量计算偏差,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1日。
三、赵翔于2012年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登记在安徽润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变更登记到安徽安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0月安徽安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任命赵翔为滁州市琅琊山山体复绿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部成员,其行为违反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规定,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滁州市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造〔2009〕489号)规定,决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1日。
四、2014年元月,我站在滁州政务新区电信生产楼室内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备案时,发现编制单位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行为。其编制的招标控制价错套定额,综合误差率超过5%。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滁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通知》(建造〔2010〕69号)规定,决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1日。
望各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严格遵守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咨询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共同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