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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7-07  浏览次数:17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工作,7月1日下午15:00,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易军副部长主持,住房城乡建设部陈政高部长、财政部刘昆副部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邱小平副部长,分别就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

       我市刘茂松副市长带领各县(市、区)分管负责领导和规建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房产局负责同志参会。市建管处组织七家一级企业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

       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刘茂松副市长就我市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工作,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一是建立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清理和规范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迅速制定我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工作方案;三是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的规范管理;四是切实加大对我市建筑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

       会议在简洁高效、明确务实的氛围中结束。(何东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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