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指导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精神,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各地施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联系。
2016年9月12日
|
![]() |
![]() |
|
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 ||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20 浏览次数:227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