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函〔2016〕26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年报和2017年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一级及以上企业月度网上快速调查数据上报工作
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计〔2015〕765号)要求,督促一级资质及以上建筑业企业继续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数据上报工作。按月(月后22日内)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及时上报和数据质量。特别要做好2016年度快调申报系统数据上报(补报)工作。月度快调申报系统密码遗忘的请及时与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查询。
二、继续做好2016年年报统计工作
2016年年报建议仍使用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上报,部分无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的市,需按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导出的标准格式把企业明细数据做成Excel电子表格上报。各市必须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企业年报数据(企业注册地)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2017年3月上旬我厅将召开全省建筑业统计年报数据集中会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地要认真填写《各市建筑劳务企业半年调查表》(见附件1)和《2016年度建筑业行业发展研究补充资料调查表》(见附件2),于2017年1月18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工作
各地要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调查制度〉的通知》(建市函〔2015〕83号)要求,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调查制度》。
各地要狠抓月度统计报表上报率,争取做到属地企业百分之百完成报表填报任务。严格逐级负责制度,对虚报、瞒报、不报和漏报情况,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和及时。
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方国武 电话:0551—62871513
附件:1. 各市建筑劳务企业半年调查表
2. 2016年度建筑业行业发展研究补充资料调查表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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