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函〔2016〕2603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乡建设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经研究,定于2016年12月21日在合肥召开建筑工程项目历史业绩补录工作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主要内容
1.宣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2.解读《关于补录建筑工程项目历史业绩和完善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建质函〔2016〕2379号);
3.介绍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智慧审批试点工作
4.讲解和演示建筑工程项目历史业绩补录系统操作方法。
二、参会人员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乡建设委)负责施工许可证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施工图审查信息审核的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
地点: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3楼多功能厅(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四、工作要求
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智慧审批是行政审批的重大改革创新,是防控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补录业绩应真实有效,补录业绩审核全程留痕、责任到人。
1.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实行补录业绩审核人的实名制管理。
2.严格业绩补录系统审核人的审核权限管理。系统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审核人的审核权限,由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赋予;系统在施工许可环节审核人的审核权限由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赋予。
3.请各、县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系统实名制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系统用户角色权限登记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参会时送交我厅。今后如需变更系统用户角色权限的,应将加盖公章的《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系统用户角色权限变更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发送到厅邮箱(ahzjt2016@163.com),办理变更手续。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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