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函〔2017〕4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管能力,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住建部建质[2014]153号)要求,依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建人函〔2017〕385号),现决定3月15日至17日在合肥市开展全省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 城市综合管廊施工安全及监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
2. 高处作业技术及监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3. 建筑起重机械技术及监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4. 模板、深基坑技术及监管;
5. 国家、省近年出台的政策、文件;
6.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方法;
7.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8. 2016年全国及省内典型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二、参加人员
各市住建委、主管局分管负责人,各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编在岗)。2017年度名额分配见附表1,不得超额,今后按年度分期分批组织培训考核,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员培训考核。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17日,3月14日下午报到。
地点:安徽水利东方国际会议中心(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湖路1号,长江东路和临湖路交口西北角),电话:0551-67170666。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培训班内容丰富,邀请国内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高校、外省建设主管部门及省安监局专家授课。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将作为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重要依据,请携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便登记学时。培训和考试期间将实行实名制考勤,严禁代培训、代考试。
(二)请各市负责组织所辖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将培训回执(附件2)于3月9日前报我厅质安处邮箱(邮箱地址:ahjstfcb@163.com)
(三)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联系人:杜泂,安徽水利东方国际会议中心,联系电话:0551-67176931, 1339965020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刘志军,联系电话:0551-63412319,13866105448。
附件:1.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2.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回执
2017年3月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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