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监理协(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水平能力认定管理办法》(皖建监协[2016]24号),我会拟开展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监理员)从业水平能力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监理员认定的条件:
1. 具有建设工程类(含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管理)中专及以上学历;
2. 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 实名制必须在本单位,以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www.ahgcjs.com.cn)上的信息为准。
二、申请监理员认定程序:
1. 有条件的、监理员认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经向我会申请同意后,可自行组织监理员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1)有本单位人员培训制度和计划,且已经为本单位人员建立学习档案;
(2)授课老师须为执业10年以上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监理员培训集中授课学时达到24学时;
(4)授课过程应完整录像,由公司统一保存,作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2. 无条件或自行组织存在困难的企业可自愿参加我会认可的各市承办机构组织的监理员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自愿参加培训的单位应递交申请报告递交各市承办机构,由各市留存;
(2)承办机构组织认定应制定详细计划,并提前向我会报备;
(3)授课老师须为本市行业内资深专家;
(4)培训学时为24学时,其中自学学时为8学时,集中授课学时为16学时;
(5)授课过程应有考勤签到表,如组织考试的,试卷应存档,由各市承办机构妥善保管。
三、监理员认定提供的材料:
1. 由企业自行组织的
(1)申请自行开展监理员认定的报告(内容自拟,应写明单位资质、师资力量、组织规模等基本情况,必须在认定开展前报备);
(2)监理员培训计划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课老师简历及注册证书复印件;
(4)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5)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上本单位培训合格人员实名制名单(截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 由各市承办机构组织培训的
(1)承办机构组织培训的通知并加盖机构公章;
(2)授课时考勤签到表;
(3)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4)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上各单位培训合格人员实名制名单(截屏)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统一寄至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同时将监理员认定合格人员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6729234@qq.com。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417室,吴翔收;电话:0551-62876429、62876459。
四、监理员培训、认定时间:
监理员的培训工作经报备后可由各市承办机构、各会员单位灵活掌握,随时开展。认定、发证工作由我会统一组织,时间为每年的5月-6月、10月-11月。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