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由于公司参与投标、入库、资质延续等业务活动中业绩将实行网上审查,现根据《安徽省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系统业绩上报相关规定,落实住建部“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司近三年所做的业绩补录进系统。补录系统将于2017年12月1日前关闭不予补录。就此次业绩上报工作各分公司出现不配合、不能按时、按规定要求上报情况严重。作出以下几项规定:
1、各分公司每个月将所做业绩及时在公司办公系统中登记,并且根据公司提供的业绩汇总表格式要求,按月填报上报总公司办公室,
2、各分公司将所做项目业绩自行存档保存,对以下部分业绩:扫描件电子版交总公司办公室,原件根据需要向总公司提供。造价业绩:500万以上的业绩(合同,清单控制价封面,结算审核报告书,定案表等)。代理业绩:建筑工程类500万以上的业绩、政府采购类200万以上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评价表格)。
3、各分公司在总公司申请开票的,必须在公司系统中申请开票,开票信息填写完整,税金必须先打到总公司提供的卡号里,否则不予开票。对已开票的应按扣除税金后按70%工资、30%报销发票费用比例向总公司提供工资表和费用发票报账,不按时报账造成企业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其承担。
4、对各分公司长期未收款的,应定期清理催收,及时上报总公司财务室销账。已开票项目超3个月没到账的,不能说明原因的视为分公司收到,并按规定结算其应缴总公司各项费用。
5、各分公司已完成(出成果文件的)项目,超6个月没有收到费用的,(不能说明未收款的合理原因)视为其费用已收到总公司将按规定与分公司结算。
6、分公司委托总公司做投标材料前必须将招标文件、答疑等相关信息材料完整提交总公司,总公司将标书做好后电子版发给其核查确认,无误后打印、装订、密封交分公司。标书已装订后如因分公司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需要修改、重做或废标。由分公司负责。对已完成投标费用分公司必须按时支付。
7、对不配合、不按时、按质、按规定完成业绩上报和总公司交办等工作,总公司将停止其一切业务开展活动,直至其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将解除或终止其分公司经营资格。
特此通知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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