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协审单位选取通知
(2018年度第12号)
经研究决定,我办采用资质、业绩审查和电脑摇号等方式,从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单位备选库中选取协审单位(人员),承担以下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滁州市奥体中心PPP项目:建设单位为滁州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地址位于滁州大道东、明湖西岸半岛区域,规划占地面积约810亩(不含明湖水域部分),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一场两馆(含全民健身中心)和大型体育生态公园项目及道路、市政、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括40000座的体育场、6000座的体育馆和1500座的游泳馆。总投资额约1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10亿元),预计2018年8月开工。
二、投标人范围
1.入选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单位备选库的甲级协审机构(人员)。
2.近3年承担过滁州市跟审办委托投资额1亿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且未受过暂停摇号3个月以上处理的协审单位。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于开标现场一次性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审查不予通过。
1.备选库入库证书、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单位、人员)资质证书;
3.滁州市造价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信用登记手册;
4.造价师、造价员均须在本公司执业满2年(截至投标日),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5.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座位数不低于6000个的体育馆(或者总座位数不低于30000个的体育场)且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跟踪审计业绩(结算审核报告、跟踪审计结论性文书等)、合同(协议、委托通知书等)。
6.拟任项目负责人(兼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座位数不低于6000个的体育馆(或者总座位数不低于30000个的体育场)且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跟踪审计业绩。
7.拟派本项目跟踪审计组成人员要求:
本项目审计组人员至少6名,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2名(其中1人兼任技术负责人),4名造价员(土建、安装专业至少各1名、其他2名专业人员根据项目特征配备)。审计组至少3人(其中1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常驻在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考勤)。
8.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受)贿犯罪行为证明”;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四、中标人确定
在资质、业绩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电脑随机摇号确定。
五、费用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备选库招标文件(czgc201511-015)确定的标准,本项目跟踪审计费用按基本费率0.7‰+成果费率1%计算(基本费用以工程总造价为基数,不分单项单位工程)。
六、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1日下午3:00
地点:滁州市审计局333会议室(政务中心北三楼)
联系电话:0550-3025407
七、特别要求
1.中标协审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监理投标,一经发现取消其跟踪审计中标资格;
2.中标协审单位须对项目控制价进行实质性复核;
3.对此项目中标单位,如在市直无固定办公点,中标后要承诺建立固定办公点,以利于为项目服务;
4.项目建设期间,我办将组织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对协审单位(人员)跟踪审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委托协议》相关工作要求的行为,我办将终止项目审计委托协议,并对协审单位予以相应的处理处罚。
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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