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新系统)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9c0f866f-27f4-4099-9ff8-2c5896c05fa0&categoryNum=004001001。 联系电话: 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网上报名及网上提问(质疑)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3786fda-f2aa-4b8e-806d-e15e3fc56b78&categoryNum=004001002。 (3)投标人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创建标识码。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8)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0)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 )查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 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④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规定的可修复的失信行为,由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同意信用修复证明”(投标时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开标现场将“同意信用修复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留存),视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已进行了信用修复。 ⑥投标企业的不良信用信息,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 信用查询以上述6个平台为准。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12)信用查询程序: ①投标人数少于10家的,在资格审查环节,由评标评审专家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存在失信行为,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②投标人数大于10家的,实行有数量限制资格审查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存在失信行为,应取消其资格审查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 ③投标人数大于10家的,没有实行数量限制资格审查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存在失信行为,应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被推选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④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并做好记录。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管局业务科室,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⑤中标候选人公示须提供由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的记录后方可发布。 (13)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4)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5)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6)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