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供应商征集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GXQZB--004 采 购 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 16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供应商征集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供应商征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SZGXQZB--004 2、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供应商征集 3、项目单位: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资金来源:∕ 5、项目预算:∕ 6、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7、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征集7家供应商参与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8、服务期:2019年9月—2022年9月(3个年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24日 8 时 至2019年8月 30日 17:30时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500 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盖章)到宿州市埇桥区拂晓一号 19 栋 2 单元 16 楼报名。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10:00时 2、磋商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7楼 联系人:邱工 电话及手机:0557-392720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一号 19 栋 2 单元 16 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及手机:1800552361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邱工 电 话:0557-3927207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一号 19 栋 2 单元 16 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005523616 | 3 | 项目名称 |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供应商征集 | 4 | 项目编号 | SZGXQZB--004 | 5 | 项目地点 | 宿州高新区境内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7 | 资金来源 | ∕ | 8 | 项目磋商控制价 | ∕ | 9 | 磋商范围 |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供应商征集,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 10 | 计划服务期 | 2019年9月-2022年9月 | 11 | 质量标准 | 合格标准 | 12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磋商公告 | 13 | 勘察现场 |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各供应商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14 | 分包 | 不允许 | 15 | 磋商文件澄清 | 各潜在供应商须主动登录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自行查询下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16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对磋商文件的异议,应当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提出,将异议以邮件方式发至250107039@qq.com邮箱(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张工,联系人:18005523616)。 | 17 | 磋商有效期 | 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 | 18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一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二份 | 19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10:00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713室 | 20 | 磋商地点及时间 | 磋商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10:00 磋商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 | 21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或企业网银 | 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帐,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 保证金有效期:在磋商响应截止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 | 磋商保证金请汇至: 户名: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账号: 中国银行宿州支行 开户银行:176715170310 特别提醒:供应商在转出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 | 22 | 磋商时人员到场查验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磋商会议,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监督员核验,人员未到场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交由磋商小组评审后作无效处理。 | 23 | 合同签订地点 |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 25 | 相关费用 | 成交供应商需承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及专家评审费等与开、评标活动相关的费用(收费文件为: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关于安徽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政策[2011]1013号)。)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 | 26 | 其他说明及要求 |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05523616 联系人:张工 2、对磋商文件的异议(质疑):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截止之日后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磋商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磋商现场提出。 4、对成交结果的异议(质疑):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谈判申请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磋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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