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定(太平)监狱迁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贵州省普定(太平)监狱迁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9)55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普定(太平)监狱迁建项目监理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投资【2018】5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普拓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贵州省普定(太平)监狱迁建项目监理 ; 项目地点:安顺市普定县城关镇阿岩村 ;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约6万平方米,其中迁建约1.1万平方米,新建约4.9万平方米 ;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 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4日00时00分 至2019年10月19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9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图纸获取方式详见第8条其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6日11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该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特别提醒4、5。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CA办理时间; 2.图纸获取方式:无 3.该项目需缴纳10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u style="color: red;" 宋体;"="" red;="" white;="">2019年11月04日下午16:00时。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33001400000001。(具体缴纳流程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http://www.ggzy.anshun.gov.cn/zwgk/001005/001005001/20170911/5cc890cf-4710-45ad-8453-b1a720e6f504.html 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顺普拓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普定县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3)1-19-2、3 联 系 人:高兴海 联 系 人:朱友华 电 话:13885333836 电 话:18984300079 2019年10月14日 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报名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且开标当天必须携带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到开标现场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安顺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ASTF格式)。需在开标当天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格式)1份(U盘存储,此文件只针对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了加密的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