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 所有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