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唐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伊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就伊滨区李村大街一期绿化项目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滨区李村大街一期绿化项目及监理项目;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伊滨采购【2020】100号; 2.3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0)0089号; 2.4项目概况:该项目为伊滨区李村大街一期绿化项目及监理项目,工程位于伊滨区境内,主要内容为:室外铺装、廊架、绿化、给水、土方、电气工程等及工程监理。 2.5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由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支付);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二标段均为: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标段:本工程施工阶段、养护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李村大街(立雪路至吉庆路)段绿化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822567.99元; 二标段:李村大街(王府路至科技大道)段绿化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805119.93元; 三标段:伊滨区李村大街一期绿化项目及监理项目所有标段的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264415.32元。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均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成活率达到100%; 三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计划工期、服务周期: 一标段、二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80日历天,养护期2年; 三标段服务周期为:本工程施工阶段、养护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2.14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应注明查询网址)加盖公章)。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全文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明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信用: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 http://www.xyhn.gov.cn/红黑榜中黑名单。若被列入黑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河南)”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天)未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 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并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质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均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证明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应注明查询网址)加盖公章)。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全文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明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伊滨经开区隆安大厦19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9-69660880 代理机构:河南唐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国宝华府19号楼1-2201室 联 系 人:庄女士 电 话:0379-60895189 监管部门: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2767559 2020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