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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华阳西路、人民路道路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1-04  浏览次数:836
 

句容市华阳西路、人民路道路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句容市华阳西路、人民路道路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 句行审投资【2020】10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句容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地点:华阳西路(华阳北路~洪武路)涉及长度1200米;人民路(金旺宾馆~洪武路)涉及长度500米和市政府东侧部分建筑物;

3.2工程规模:造价约5300万元,华阳西路(华阳北路~洪武路)改造长度1200米,涉及25栋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及沿线路灯改造;人民路(金旺宾馆~洪武路)改造长度500米,涉及6栋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及入市口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市政府东侧未拆迁的海澜之家等沿街4栋建筑进行立面改造;

3.3监理服务期暂定360

3.4监理合同估算价:126.82万元

3.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ZJJR2020111411-01

句容市华阳西路、人民路道路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投标人信用等级:/

4.3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4.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4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勾选)

□无在监工程

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 1 个,镇江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

4.4.5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不作要求

□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建工程

无在监工程

4.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发生监理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年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其他要求:

4.5.1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5.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万元

4.5.3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4.5.4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提供2020年8月、2020年9月、2020年10月三个月的)以供审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50分)、监理方案(18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3分)、类似工程业绩(3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0分)、奖项(0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分)。

5.1投标报价(50分)(由招标人勾选一种)

方法一: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万元,监理费报价等于收费基准价得基本分(分),每上浮1%扣分,扣完为止;每下降1%加,最多加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任选其一):

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26.82万元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不宜低于基准价× 68%否则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且得零分

监理费报价计算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或监理招标文件约定的具体监理人员数量、监理服务时间、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税金。(具体见招标文件监理费清单)

监理费报价=人员费用+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税金。

人员费用计取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25万元/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17万元/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12万元/年(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人员);

监理员6万元/年。

(不足一年部分按各项月平均费用计取)

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人员费用×30%~60%)。

税金=(人员费用+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5.65%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标准要求进行报价,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应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5.2监理方案(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5.2.1工程概况;表述得当得1分,表述一般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 1分)

5.2.2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 3分)

5.2.3进度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分)

5.2.4投资控制方案:方案施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分)

5.2.5安全文明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分)

5.2.6合同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分)

5.2.7信息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 1 分)

5.2.8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 1 分)

5.2.9工作制度:制度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 1 分)

5.2.10保修阶段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 1 分)

5.2.11技术建议:表述得当得2分,一般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 2 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人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监理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3)本工程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编制要求:(1)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2)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5.3项目监理机构(26分)

5.3.1总监理工程师(6分)

总监理工程师1名: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的得3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3分。最高得6分。

 5.3.2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1)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2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为工民建或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得2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最高得2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4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为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最高得4分。

(3)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3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为建筑材料专业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加1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最高得3分。

(4)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4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为建筑设备安装的得2分,同时具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加1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最高得4分。

(5)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4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为安全工程的每人得1分,同时具有市级及以上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最高得4分。

(6)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3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为工程造价与监理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加1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最高得3分。

说明: 1、监理人员配备中,以注册专业为准的必须上传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以所学专业为准的上传所学专业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均必须上传原件扫描件以供网上审查。2、以上专业人员不可重复得分。3、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4、注册证书如有延续,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延续注册网址系统查询资料。

 5.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现场配备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测距仪、回弹仪、扫描型钢筋位置测定仪,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以上仪器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5.5类似工程业绩(3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0分)

5.5.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01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

□5.5.2总监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年/月/日以来承担过/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 / 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得/分;

说明:

(1)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明:以上所有业绩的证明材料需上传彩色原件扫描件以供网上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400002020119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12709:30:00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

8.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交易中心、镇江市公共交易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句容市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万科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11-85090075       电话:15905295695

传真:/             传真:/

邮编:212400           邮编:210009

 E—mail:/            E—mail:/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句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511-87322011            0511-8732210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10.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51880642、185125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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