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15:00至2020年11月27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3日 09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6.1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1.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且具备人防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江苏省外人防监理企业须具备人防监理甲级资质); 6.1.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6.1.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办法; 6.1.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办法; 6.1.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项目。 6.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2.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2.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2.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2.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6.3其它要求: 6.3.1 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3.2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6.3.3 公告第 3.1 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取消。 6.3.4 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6.3.5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6.3.6 本项目批文号为相审批投初(2020)147号,资金为国有自筹。 6.3.7 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 6.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无在监工程(须扫描上传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