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00至2020年12月28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1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7.3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本项目总监。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5)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总监、监理人员合同备案,且须常驻现场,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或不能常驻现场,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在住建系统通报批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