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宿舍7号楼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24 阅读次数:180】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2020-12-24最高限价 2020-12-24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宿舍7号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011050001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宿舍7号楼项目(项目名称)以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0]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连云港市公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筹建处集中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0659.5平方米。包括两个单体面积4998.5平方米六层学生公寓,连廊门卫厅662.5平方米。建设具有独立卫生间的标准化学生宿舍334间,床位1312个,同时建设水、电、消防、道路及绿化等公用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监理服务期: 230 日历天(与总承包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6.5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做废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甲级;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7月-2020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6 分 监理方案: 1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8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8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本项目评标选择方法四)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56分 | 监理方案(10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监理工作制度 | 1分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2分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项目监理机构(18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的,得2分。 2、总监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非地方职称) 3、总监取得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满10年的,得2分。(取得时间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时间为准)。 (注:证书等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 6分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 | 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满足以上要求得6分;每缺一人或缺一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 1、上述土建专业监理人员中,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上述给排水专业监理人员中,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上述电气专业监理人员中,具有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需具有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上传至诚信库的扫描件为准。 | 12分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7分(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每缺1件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设备必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1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 8分 | 类似工程业绩(8分) | 1、企业监理业绩(4分): 2017年12月以来,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有1个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总监监理业绩(4分): 2017年12月以来,总监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有1个项目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取;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证明材料在开标时将同时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未上传或企业诚信库中无法获取将不予计分。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总监姓名、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单项合同造价规模以监理合同中标明的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准。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5)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8分 | | | | |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时00分。 6.2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 兴亿达大厦14楼 邮 编: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 话:0518-858378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528389565@qq.com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宿舍7号楼工程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