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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监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2-20  浏览次数:969
 

筠连县巡司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1-02-20    阅读次数:18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筠连县巡司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筠发改固[2019]2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筠发改固[2019]2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宇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筠连县巡司镇上游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建设,总用地面积13337平方米(约20亩),总建筑面积11342平方米,其中:门诊楼、住院楼建筑面积746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3842平方米;共设置床位100张,地下停车位113个。建设内容包括:旧房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室内装修、绿化、道路广场硬质铺装、室外综合管网、生化池、围墙、大门,以及给排水、电力、暖通、燃气、环保、消防等安装工程和相关医疗设施设备采购。   
2.4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  年已完成 0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20 00:00:00  至  2021-02-25 23:59: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5 10: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10日9时 (详见 筠连县巡司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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