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田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QJL-20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田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田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湖田片区 2.3 建设规模:沿下湖东渠、西渠及干渠建设截污管道,将沿线排入排洪沟的污水支管全部截留进入新设计污水管道。 2.4监理工期: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管线等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6监理职责: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施工造价控制等。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3其它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扫描件,截图需体现以上两种处罚类型查询结果)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4月20日下午17时00分,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陆网站后点击“企业会员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监理单位)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3-227001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5.2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 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服务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疫情期间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暂停现场办理,全部实行网上办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疫情期间数字证书网上办理流程通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5.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本 项目,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 ),技术咨询电话: 400-998-0000;投标人可自行登录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网上开标培训学习。 5.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张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702217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特别提示: 8.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8.2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审期间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代理机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询标信息或需确认信息,请各投标人在信息发出15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等。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线及时确认,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8.3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8.4开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次解密的限定的时间为 10 分钟,如在限定时间不能解密的,系统延时两次(每次 10 分钟),如延时两次后,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无 CA 锁相关插件, 无网络,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等),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焕金法定代表人:王莉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 地 址:张店区人民西路239号凯瑞时代大厦邮 编:255000 邮 编:255000联 系 人:顾训华联 系 人:杨婧怡电 话:0533-7022159 电 话:0533-2766106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