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27日9:00至2021年05月07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4日 09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7.3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2月~2020年4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6)、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本项目总监;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9)、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1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代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成员双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