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监理资质:满足①或②要求: ①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省外投标人须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皖完成备案,省内投标人须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注: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在安徽省人防办官网上的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