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高楼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1037 发布日期:2021年 9月10 日 一、招标条件 1、工 程 名称:灵璧县高楼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 2、招标人名称: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资 金 来源: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灵璧县境内。 2、建设规模: 灵璧县高楼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项目基地位于灵璧县高楼镇,北临X059县道,东侧分别为现状道路,项目建设用地33300平方米,整个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852.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4557.9 平方米,配套用房768.96平方米,感染楼1508.16平米,门卫17.28平方米。综合楼主要为门诊、急诊、医技及住院和内部办公等功能。感染楼为发热门诊及留观病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总投资75879954.77元;监理控制价:55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4、投标书中的监理服务期按以下内容填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5、招标具体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的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但若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在宿州市规划区范围内且未超过二个的除外),若我单位投标拟派总监不满足关于上述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要求,我单位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备查,否则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接受( )括号中打√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605/SZTPBidder/login2.aspx 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相关业务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 9日9时00分。 4、开标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询价二室(灵璧县虞姬大道和钟灵大道交汇处万汇城 1#楼)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参考如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6、开标时核对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之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6.1 为推进建设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开评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2 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间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 7、开标时核对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五、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管理股 | 05576038484 |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叉口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东侧河一路南侧环宇国际广场4号6楼617-622室 联 系 人:刘院长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18955760835 电 话: 18298087079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3745025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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