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室、招标代理部、造价部:
接市造价站通知,要求近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省造价协会会费交纳:皖价协[2012]22号文,甲级18000元/年,乙级6000元/年(所在地省辖市),4000元/年(所在地县)。
要求:缴纳时间:2013.1.20前将费用直接汇至省价协,同时将汇款票据传真我站,传真:3024296或3024069。
2、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99号)。
要求:2013年2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各单位认真阅读建办标函〔2012〕699号文,对照各项目数据,对号入座;填好数据后,暂不点击上传,待2013年2月21日前报送书面资料时,我站进行网上初审,合格后再点击上传。填报不准,需要网上及书面资料修改。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2〕39号)。
要求: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各单位认真阅读建办标函〔2012〕699号文,对照各项目数据,对号入座,书面资料应与网上报送资料完全一致。2013年3月31日前报送书面资料至我站。
4、乙级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省总站造资〔2013〕1号。
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3份,我站留1份)单独装订成册,附件资料可做一份;考虑本次申报相对集中,又逢春节,各企业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延续资料报我站初审,可暂不装订,待初审合格后再到专门地方装订,然后送市行政大厅建设窗口查验原价等手续。
资料参照造资〔2013〕1号文和市扣扣资质延续要求。
住建部建办标函〔2012〕699号和建办市〔2012〕39号文可到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下载
特此通知
2013.1.11
|